2月26日06时30分,一名自称是张某某的人,报警称其驾驶桂JK3***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国道207线莲塘东鹿村附近路段驾驶机动车冲出路外,并撞到了路边的消防栓,请求交警处理。
▲李某某顶替儿子向民警讲述事发经过。
正当执勤民警刚要夸赞其遵纪守法,勇于承担责任,来到现场勘查却发现,事情并非如此......
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张某某向民警称,由于当时雨天路滑,加上车速较快,自己操作不当而冲出路外。可是当民警细心勘查却发现,车旁边的菜地上有附着血迹的纸巾,驾驶室也附着有血迹,而张某某衣着干净,外表并无受伤,民警怀疑车上还有其他人,于是对张某某进一步询问。
▲小车冲出路外。
通过民警反复询问,张某某承认,事发时系其儿子张某坚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前往张某坚家中进行调查。经查,张某坚承认其为某酒吧工作人员,昨晚在酒吧喝酒后,开车回莲塘古柏,当行驶至事发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方向突然失控撞到路外的消防栓。经酒精呼气式检测,张某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已经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消防栓损坏。
最后,张某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由于张某坚刚申领C1驾驶证不到4个月的时间,处于驾驶实习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张某坚将面临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当听到驾驶证将被注销时,张某坚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张某坚承认其酒后驾驶。
同时,张某坚还将自行承担车损修车费和撞毁消防栓、路面修复的费用。
编辑丨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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