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误入传销后,传销人员将上线非法拘禁让其退钱……2月28日,桂林市临桂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芳等11人非法拘禁被害人熊某英一案。被害人熊某英为传销组织人员,该案为涉非法传销组织非法拘禁案件。
据检察院指控,被害人熊某英以搞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为名,让被告人刘某芳、陈某、曹某燕、袁某军等11人出资加入。这11人将钱交给熊某英后,发现该项目其实是非法传销,便提出让熊某英退还投资资本运作的钱,但熊某英称拿不出钱。
2018年3月29日上午10时到次日8时许,刘某芳等人将熊某英控制在出租屋内,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并多次对熊某英进行殴打、威胁,往她身上泼水,造成熊某英头部、手臂、背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熊某英被多次殴打、泼水后,用剪刀捅向自己的腹部。
3月30日上午8时许,临桂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解救被害人熊某英。
2019年1月2日,临桂区检察院向临桂区法院提起公诉。2月28日,临桂区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并利用科技法庭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公开庭审了该案。
据悉,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唐晓燕 通讯员 尧丽媛
值班编辑丨欧阳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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