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镶现金、床底藏金条……这一幕幕发生在百色的景象,令人咋舌!
这成百上千万的钱,都是从老百姓的手中,骗来的!
针对“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这一顽疾,近日,凌云县动真格了!
凌云县公布“十个一律”惩戒措施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犯罪分子借助便捷高效的现代通信、金融工具,利用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假冒国家领导人名义,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制作虚假证件,继续实施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
对涉及诈骗违法犯罪的,惩戒措施如下:
1.一律先行刑事拘留,依法重判,非经法定事由不得取保候审、判处缓刑。
2.一律对不能说明正常来源的存款、房产、车辆、股票、基金、有价证券等财产进行扣押、查封、冻结,不予办理过户登记不动产。
3.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乘坐飞机、动车、轮船出行;限制其在高档酒店、娱乐场所等消费行为;限制其及直系亲属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建筑许可证、房产证及其他相关证照。
4.一律不准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办理出国出境证照,已办理的直接吊销。
5.一律对其本人及近亲属严格审核户籍办理;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入团、入党、入伍、入校(高校)、入职等从严审核。
6.一律不予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扶贫政策补贴补助等,已享受的予以取消并追缴。
7.一律严格办理通信、金融业务,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只允许实名申请一个手机号码、一个银行账号。
8.一律严格限制其子女在城区学校以及高消费的私立学校入学。
9.一律对参与诈骗犯罪的干部、职工(含村“两委”、聘用人员)给予开除或解聘;对其直系亲属中有隐瞒、纵容诈骗行为的党员、公职人员,依据党纪政纪从严从重问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0.一律严查为诈骗犯罪提供作案工具(如手机卡、银行卡、银行账号、印制相关材料等)和帮助套现及提供其他条件帮助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从严从重惩处。
2月27日,凌云县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县城对三起以“民族资产解冻”、假借“精准扶贫”等为由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涉案金额4397余万元,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至十万元不等刑罚。
来源丨综合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蒋文跃、凌云县委宣传部
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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