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就餐时,市民经常看见收款单据上有“餐具消毒费”类似的名目,殊不知这项收费很多时候是不合理的。近日,柳州市柳城县消委会调解了一起纠纷,商家不但退回了6元餐具消毒费,还向消费者道歉。
近日,赖先生到柳州市柳城县大埔镇金时代购物广场一家休闲餐厅就餐。结账时,他发现该餐厅消费单上有3份单价2元共计6元的餐具消毒费。餐厅使用的是自有餐具,而不是从第三方消毒中心购买的一次性餐具,这消毒费从何而来?
服务员解释说,餐厅所使用的散装餐具虽是餐厅自有,但经过本餐厅的消毒柜进行过专门的高温消毒,所以要收取消毒费。
赖先生认为,餐厅作为食品经营者本就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这是商家的责任和义务,商家不应该将消毒产生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双方理论了一番,赖先生支付了这笔费用。事后,他向柳城县消协投诉。
3月4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柳城县消协了解到,赖先生提供的消费单据上,确实有“餐具消毒费”这一项,商家也承认收取了该费用。
经过工作人员的教育和调解,该餐厅的负责人认识到了所收的“餐具消毒费”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诚恳地向消费者道歉,并退回了6元钱。此外,该餐厅还专门召开了员工会议,进行了内部整改,把这项收费取消。
柳城县消协的工作人员指出,该餐馆在未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费用属违法经营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该工作人员也提醒大家,外出就餐时,一定要看清楚餐具是否明示了要收费,不然就可以对这项收费说“不”。若市民遇到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餐具消毒费,可向监管部门举报。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廖艳明 通讯员 赖春
编辑丨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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