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宗重大制毒运毒案。这起案子,要从一年前说起。
小车形迹可疑,警方查出上百斤毒品
2018年1月21日,贺州市公安局与贺州市烟草局在广贺高速灵峰收费站出口处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两辆形迹可疑的车辆,车上人员见到执勤民警时突然弃车逃跑,民警立即冲上去,将其中一名司机何某珍控制住,并在车牌为粤L2的车上查获5个蛇皮袋,里面疑似装着毒品氯胺酮。
贺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缉毒民警介绍:“我们对其称重发现,总重是119公斤,也是我们贺州市建市以来缴获的最大的一次批量毒品。”
当晚,其他两名弃车逃跑的制毒嫌疑人温某标、陈某东也陆续归案。经犯罪嫌疑人供述,这批毒品来自广西金秀县,运输目的地为广东省东莞市。缉毒民警介绍,按照现在毒品市场价格计算,这批毒品市值3000万左右,而这批制毒、运毒团伙并不止落网的这几个,如果源头不除掉,后患无穷。
专案组多地奔波,端掉披着养鸡厂外衣下的制毒场地
为了尽早打掉这一制毒窝点,贺州市公安局立即成立"1·21"专案组,并多次奔赴广东省东莞市、惠州市以及区内柳州市、百色市和来宾市等地,行程万里,查清毒品来源。
1月25日上午8点左右,警方在金秀县桐木镇抓获提供制毒场地、保管制毒原料的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新,并且在桐木镇一人迹罕至的山坳里发现了披着养鸡厂外衣下的制毒场地,民警当场缴获一批制毒工具和5705公斤的制毒原料。
至此,该案犯罪嫌疑人巫某军、温某标、何某珍等8名全部到案,潜藏在来宾市的制毒窝点被贺州与来宾警方联手彻底端掉。
“1·21”重大制毒运毒案一审开庭
时隔一年,参与“1·21”重大毒品案的涉案嫌疑人终于被送上了法庭,3月1日,该案在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据了解,2018年1月初,被告人巫某军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纠结被告人温某标,让其找人到广西来宾市金秀县帮忙制毒,被告人温某标叫来被告人陈某鑫、陈某东;陈某鑫又找来被告人陈某林、陈某战参与制毒。
2018年1月11日凌晨,被告人温某标、陈某鑫、陈某东、陈某林、陈某战,与被告人巫某军、何某珍(另案处理)从广东省惠东县出发前往广西金秀县。当天中午,巫某军、温某标等人在广西金秀县某酒店与被告人李某新会合并入住。巫某军出资并交代温某标、李某新准备制毒工具和材料,并向温某标传授制毒方法。
2018年1月12日,李某新带温某标到其提供的广西金秀县三角长冲的养鸡场内,清点制毒用的煤气炉、煤气罐、布袋等工具,2018年1月14日下午,李某新将温某标、陈某鑫、陈某战等5人接到养鸡场。
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7名被告人罔顾法律底线开始制造毒品
1月17日凌晨,温某标、李某新驾车接收由黄某佳运送的盐酸、酒精等制毒副料返回养鸡场,18日晚在巫某军的安排下,温某标、李某新接收另一另案处理人丘某生运送的制毒主料至养鸡场,当晚温某标组织陈某鑫、陈某战、陈某林在养鸡场里开始制造毒品氯胺酮,也就是俗称的“K粉”,制度时间持续3天。
21日凌晨,陈姓4人按温某标要求将毒品按1公斤1小包包装,后打包成5包蛇皮袋搬上粤L22***的银白色商务车上。陈某鑫、陈某战、陈某林由丘某生驾车返回广东省惠州市。温某标、陈某东则在巫某军的安排下,驾驶粤L22***银白色商务车欲将毒品从养鸡场运到广东东莞,巫某军则乘坐何某珍驾驶的粤LM1***黑色轿车在温某标前面带路。两车在贺州灵峰收费站被查获,经贺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取样鉴定,样本中含毒品氯胺酮成分,氯胺酮在68.3%至87.4%之间,5蛇皮袋共有120小包氯胺酮,净重达119646.2克。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一一向被告人、辩护人例举查获的制毒工具、到案经过、前科材料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运输、制造毒品罪依法追究巫某军、温某标、陈某东的刑事责任,以制造毒品罪追究陈某鑫、陈某林、陈某战 、李某新的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编辑丨褚瑞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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