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以“减税降费惠民生 扶持小微促发展”为主题,举办政策宣讲会,就热点问题为纳税人解疑答惑。据悉,为让小微企业轻装上阵,今年国家推出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已在广西落地。目前,广西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税种已扩大“8+2”,基本实现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税种“全覆盖”。
据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李伟介绍,此次,新一轮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的推出,干货多、信息量大。政策的落地给小微企业带来重大利好。一方面,新政策扩大了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投资初创科技企业优惠范围,使更多纳税主体纳入减免范围;另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适用8个税种和两项附加(详见图表),基本覆盖了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税种。
李伟表示,新政落地,从减负实效上看,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降至5%和10%,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税负降低50%以上。此外,小微企业享受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可追溯至2019年1月1日,优惠政策执行期长达3年。而在地方税减征方面,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征优惠的,还可申请退税或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款,这都将为小微企业实打实“减负”。
新政进一步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将年应纳税所得额由原来的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将从业人数统一提高至不超过300人,派遣人员不计入派遣劳务公司从业人数;将资产总额统一提高至不超过5000万元。
此外,“六税两费”可与原有地方税种优惠政策叠加享受,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最高幅度顶格减征资源税等“六税两费”。
目前,为方便小微企业享受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全面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微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雷倩倩
值班编辑丨欧阳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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