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按照上级“霹雳行动”工作部署,灌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开展集中夜查整治行动。3月5日,民警查获一辆白色小型货车装载煤气罐非法运输违法行为,并移交文市派出所处置。
3月5日晚上,大队文市中队执勤民警冒雨在文市执法服务站开展集中整治。当晚20时25分,一辆桂CNR915轻型箱式货车从湖南进入灌阳文市辖区。经文市北流卡口时,文市执法服务站集成指挥平台预警该车辆逾期未检验,执勤民警在文市交警执法服务站对该车辆进行拦截,执勤民警看见该车辆从湖南方向驶来,该车驾驶员看见前方查车,立即把车停在路边,想逃避检查,中队长胡翔见该车辆停在路边一个小时左右不见过来,中队长胡翔立即带领辅警上前查看,见司机还在驾驶室坐着,中队长胡翔上前询问给驾驶员情况,胡警官问“车上装的什么货物?”只见驾驶员支支吾吾,神色慌张。民警叫驾驶人下车,打开后车厢,胡警官观察驾驶员神情,觉得车上所载物品品定有“隐”情。打开车厢门后,在场民辅警被车厢内液化气罐震惊了,经清点,小货车内装有164瓶液化气罐,其中小罐9,大罐155瓶,满满一车。检查中发现,驾驶员并不能出示相关证件及手续。
经检查,小货车无危化品运输证,车上也没有任何消防器材,驾驶员也没有运输资质,一旦遇上明火或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对驾驶员周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将液化气罐转至安全地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及《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文市派出所及液化罐移交县市容局作进一步处理。
来源:唐悦 刘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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