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号有特色

南国早报

ngzbnews

南国微生活

nanguowei

南国小记者

ngxiaojizhe

车广西

ngzbqczk

桂林银行违法连遭罚款,今年已被银保监会和央行多次处罚!

来源:南国早报 发布时间: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3月6日在一天之内公布了桂林银行3宗行政处罚信息。

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桂林银行存在股权管理不规范、股东以非自有资金入股的违法行为,桂林银行玉林分行与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存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行为,分别被处罚,共计罚款110万元。公开信息显示,桂林银行今年已多次被银保监会和央行处罚。

桂林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5号显示,桂林银行存在股权管理不规范,股东以非自有资金入股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桂林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45万元。

桂林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6号显示,桂林银行榕湖支行存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桂林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45万元。

玉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3号显示,桂林银行玉林分行存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玉林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

记者查阅发现,桂林银行在今年已经遭到银保监会和央行多次处罚,其中桂林银行梧州分行连续两次被罚。

今年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号)显示,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存在将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用于制度规定之外的其他目的的违规行为,根据《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对该分行予以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罚款。

仅仅十多天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梧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1号)显示,桂林银行梧州分行因相关违法行为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桂林银行梧州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李树森、盘静、覃健华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分别给予警告。

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南宁银罚〔2018〕23、24、25 号)显示,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为不明身份客户开立Ⅱ类户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对其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2名直接责任人各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以上处罚信息中,多次涉及到“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行为”,被处罚的有桂林银行的榕湖支行、玉林分行、梧州分行。那么什么是“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行为”呢?

据媒体报道,银行在票据领域违规违法行为成了监管部门罚单的“重灾区”,特别是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屡禁不止。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需要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做支撑,有真实的贸易往来,银行通过审核相关的贸易合同、交易协议等,来确定是否为 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以及把控融资后的风险。如果没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会造成票据空转,即签发票据、贴现、将贴现资金作为保证金再开票据、再贴现,这样企业可以融出大量资金。

值班编辑丨欧阳美荣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