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柳州市洛满镇的6名小学生听人说学校旁的河边有人的头骨,便在中午放学后跑到河边,发现了埋藏在此处的“金坛”。6人因好奇而将3个装有人骨头的“金坛”用石头砸坏。“金坛”被砸坏后人头盖骨露了出来,“熊孩子”们不但没有恐慌反而将人头盖骨拿出来玩耍、弄碎。
▲网络配图
随后将被弄碎的半个人头盖骨用棍子撩着带到学校里想要吓唬女同学。在被学校门卫发现并制止后,其中一名“熊孩子”竟将人头骨用衣服包着带到了教室里。此事被学校老师发现后,“熊孩子”们在老师责令下将头骨放回了原处。
“金坛”所属家族发现金坛遭到破坏后,随即以族人尸骨遭破坏侮辱为由向洛满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很快查明6名“熊孩子”的违法行为,但就相关法律责任拿捏不准,遂向洛满法庭的法官咨询有关破坏侮辱尸骨的刑事和民事责任等法律问题。
法官得知此案后,意识到几名孩子均是未达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若等到被侵害方提起民事诉求时,很可能矛盾已经严重激化。
于是,3月7日,由法庭、派出所、司法三家联合组成的调解组召集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法官释明破坏侮辱他人尸骨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及相关法律责任,几名小孩的父母均代表自己的小孩向受害方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相关损失。最终,双方一致同意由6名学生家属共同对“金坛”家族族人进行赔偿。至此,该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法官提醒
“熊孩子”并不是天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让孩子少惹是非,健康快乐的成长。
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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