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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由公司“兜底”?这“承诺”让236人的上亿元打了水漂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3月14日,一起涉案金额超亿元、受害人达236人的集资诈骗案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司设在高档写字楼,员工众多,下设多个部门,做的是外汇投资理财业务,看起来多么高大上。事实上,这家公司没有任何经营能力,客户投资的钱,都被他们随意支配,包括用来购置豪车、房产。

看起来高大上,其实是骗子公司

1982年出生的南宁人蒙建强和田东人方德彪于2015年7月在南宁市注册成立了广西辉浩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并将办公地点设在了南宁一高端写字楼内,公司法人代表为蒙建强,总经理为方德彪。

辉浩公司的员工有60多人,在进行员工培训时,蒙建强、方德彪宣称,已成立房地产、贸易、“亚广讯”技术咨询等多家公司,将来要组建集团公司。

蒙建强、方德彪还到处宣传称公司可以帮投资者在互联网上操作黄金及外汇,在保证客户资金不亏损的情况下,给予高额的利润回报。

在辉浩公司跟投资者签署的协议中有这么一条:如果投资者的资金亏损超过30%,那么亏损部分将由公司进行赔偿。就是这一条款,让很多投资者都打消了顾虑,资金潮水般的涌向辉浩公司。

蒙建强和方德彪还把业务拓展到了福建省厦门市。他们在厦门注册成立了厦门群汇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群汇鼎公司和辉浩公司资金互通互用,用同样的模式,开展相同的业务。

投资者的的资金被非法平台随意使用

辉浩公司和群汇鼎公司的经营模式中,最让投资者心动的就是高回报。投资3万元起步,月利率为1.5%,投资额越大,月利率越高。50万元以上,月利率达5%。月利率5%,意味着投资1万元,一年的利息是6000元。

有什么行业能有如此高的回报?或许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不可能,然而,仍有很多人幻想一夜暴富。236名投资者把他们的积蓄甚至是透支信用卡的钱,交给了辉浩公司和群汇鼎公司。其中一名公司员工自己就投了127万元,最终只拿回了60万元利息,血本无归。

事实上,辉浩公司和群汇鼎公司,没有任何实际经营理财业务和盈利能力。他们偷偷创立了一个网络外汇平台,将投资者的资金通过第三方通道,转到蒙建强、方德彪两人的个人账户上。两人随意操控支配使用投资者的资金,甚至用来购买高级小轿车、房产等。

轻信天上掉馅饼,很多投资者血本无归

到2018年3月时,辉浩公司和群汇鼎公司的员工已经几个月没领到工资了。

一名员工说:“去年3月14日,公司召开员工大会,两个老总对我们说,公司已经亏损得没钱了,现在需要各个经理去稳定投资人。相信公司的就可以留下,不相信公司的可以离职。至于客户投资的资金去向我们就不清楚了。”

2018年3月15日,公司亏损的消息传出,很多投资者来到辉浩公司讨说法。接到报警后,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将蒙建强抓获;次日,方德彪投案。随后两人被刑拘,后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逮捕。

在案发前数月,蒙建强和方德彪均和自己的妻子协议离婚,并将个人财产全部转到了他们妻子手上。庭审时,两人在庭上均称自己名下已无财产。

据检方指控,至案发时间,公司涉嫌非法筹集资金达11538.09万元,退还合计3347.5300万元,尚余8190.56万余元人民币无法归还。

在2019年3月14日的庭审中,蒙建强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对罪名有异议。他认为,自己的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应当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方德彪认为,辉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蒙建强,平台的搭建、资金的进出,都是蒙建强一人支配和操控。自己只是市场总监,收入是底薪+提成,明显不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共犯。他认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

当日的庭审,经过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检方对被告人讯问和辩护人询问、检方在对两被告人当庭就有关事实相互对质后,检方提出要补充新证据,合议庭经评议,予以同意并宣布休庭,择期再次开庭。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黄乒宾

编辑丨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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