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一男子长期占用公共道路修车,车辆被城管执法人员暂扣后因对处罚不满,倒打一耙向政府部门投诉执法人员“抢车”,并要求归还被扣车辆。
3月10日下午2时许,正在开展“五车”整治专项行动的柳南区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到柳邕路顺达通市场一出入路口时,发现有几个利用三轮车摆卖水果的商贩依法进行查处,随后又到对面人行道对一位利用三轮车修车的男子进行查处。
在查处过程中,该男子否认自己的占道经营行为,并拒绝配合查处。经过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该男子才配合调查,但拒绝在执法文书上签字。期间该男子提出要把汽泵、轮胎、扳手等工具放回附近的小区,城管执法人员出于人性化执法考虑,同意随其到附近的小区把修车工具御下后再对其三轮车进行暂扣处理。
▲执法人员在宣传教育。3月11日上午9时许,修车男子欲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理,当问及自己占道经营行为要罚多少钱时,城管执法人员告诉他处理流程及处罚情况,该男子认为罚款过重,于是再次拒绝在执法文书签字。
随后,修车男子向柳州市城市管理12319服务热线、柳南区城市管理执法监督科等部门投诉,城管队员把其三轮车“抢走”了,开了200元的处罚单。在其经营的附近也有人占道经营,但是执法队员没有处理,只处理了这一摊,觉得不公平,希望归还三轮车。
城管执法人员解释称,不存在执法不公的问题,当时查处时是先对柳邕路顺达通市场出入口两辆卖水果的三轮车暂扣之后,才到对面马路暂扣他的三轮车,至于该男子投诉的其它的摆摊的问题,已有其他队员进行查处。执法过程中,没有当场对其作出处罚200元的处罚,只是开具协助调查通知书文书,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编辑 | 陈程、陈铭柯(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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