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南宁市江南区组织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对江西镇安平村一处农业园内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大棚房”实施拆除。
▲园内的假山被拆除。黄程国摄
据执法人员介绍,位于江西镇安平村坛淋坡的一座农业园,原来主要用于开展农业技术科研和农产品种植。2017年,相关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园内陆续开始修建建筑物,且占用15亩基本农田。当事方表示是修建农业设施,且是临时建筑。但执法人员在后续巡查中发现,所谓的“农业临时设施”却是造型别致的假山、蜿蜒曲折的廊道等旅游设施。对此,当事人又辩称正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今年2月,该农业园因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被列入了“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范围。但当事业主在收到自行拆除通知后,并未自拆。江南区组织联合执法组,于3月19日依法对园内违法建筑实施拆除。据悉,国家对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只有国务院有权审批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占用5亩以上基本农田的,即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罪。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罗暘 通讯员王春生 余燕飞
编辑丨何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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