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下午3时许,柳州市民黄女士向称:她在柳州市广场路步步高购物广场消费了100多元,却没能享受到凭小票3小时免费停车的优惠,被要求支付4元停车费。记者接到报料后,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黄女士的汽车被道闸拦下。
据黄女士说,当日下午2时01分,她驾车驶入了步步高购物广场的负2层停车场。停好车后,她和家人上楼购物花了167.81元。下午2时14分,黄女士持购物小票到服务总台领取了一张地下停车场的3小时抵用券。券上有二维码,且有文字提示:“微信支付宝扫一扫抵用停车费。”于是,黄女士用手机扫码,并按提示进行了操作。
▲黄女士领到的停车费抵用券。
随后,黄女士和家人一起慢慢往楼下逛,最后下到了停车场。等他们乘车准备驶出停车场时,道闸却不抬杆放行。工作人员告诉黄女士,她扫码抵扣停车费后,超过了15分钟才驾车离开停车场,按照该停车场的管理规定,黄女士还需要支付4元停车费。
黄女士再次翻出那张停车费抵用券,这才发现券上用相对较小的字号注明:“扫码领取后请于15分钟内离场,否则将产生新的费用。”黄女士看看表,的确距离刚才扫码的时间已过去了25分钟。
▲停车场里张贴的支付二维码和“15分钟内离场”提示。
大厦物业管理处专管部一名姓陈的领班接到报告,赶到地下停车场与黄女士协商处理此事。陈领班说,不仅停车费抵用券上有“扫码后15分钟内离场”的提示,同样的提示在停车场里也张贴了许多,物业管理部门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4元停车费是由于黄女士的操作失误造成的,理应由她自己负责。
▲停车场里张贴的“15分钟内离场”提示。
黄女士不能接受对方的说法,于是拨打12345政府热线投诉,得知该热线此前也曾接到过几起关于步步高地下停车场的类似投诉。
黄女士表示,不止她一人遭遇到这样的“操作失误”,这就说明该项免费停车优惠服务存在漏洞。她向陈领班出示了购物小票,希望能凭此享受免费停车的优惠。
陈领班说,黄女士需要支付的4元停车费,在计算机系统中已有记录。公司的财务制度比较严格,在他的职权范围内无法帮她免除这笔费用,他只能将黄女士提出的问题向上级反映。
在相持了一个半小时后,黄女士不愿意再耽误更多的时间,无奈地支付了停车费后驾车离开。临走前她对记者说,希望能通过此次事件提醒其他人,别再遭遇她这样的“失误”。
编辑丨韦煜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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