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到广西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并于当年10月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反馈督察意见。对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将反馈意见内容梳理成八大类45个问题,并制定方案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力争一年内完成70%的整改任务,两年内整改任务完成90%以上,其余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则分阶段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部分问题整改进展仍然缓慢。
▲4月1日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相关企业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目前,钦州市“散乱污”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等5个问题已得到实际整改。截至2018年12月底,共排查发现4629家“散乱污”企业,目前正按计划进行分类清理处置。
南流江水质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在整改上,南流江流域内各市县重点从禽畜养殖、生活、工业三方面污染开展综合整治,采取截污控源、收运还田、生态化改造、完善污水处置设施等办法,多措并举推进治理工作。经过整治,南流江水质改善明显,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污染攻坚目标。
相比之下,部分问题整改进展缓慢。其中,北海市诚德镍业公司、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贮存的大量工业废渣无害化处置进展缓慢;北部湾局部海域水质不稳定,钦州市钦州湾(包括茅尾海)、北海市廉州湾海域水质不能稳定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自然保护区部分违建项目未能及时清理,桂林海洋山自然保护区尚未完成功能区划工作,北海山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尚未完成勘界定标工作,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进展相对缓慢。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已完成整改的,将进行严格检查验收,按时销号;对推进整改严重滞后、不作为、乱作为的,将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张文卉 文/图
值班编辑丨欧阳美荣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