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经开区金阳路某小区的陆女士遇上了一件烦心事,她新装修的房子,还没有入住,就被又脏又臭的污水给泡坏了……
事情发生在4月12日,当天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打电话给陆女士,说她家漏水了。回到家之后,眼前的一幕让陆女士惊呆了。
陆女士:一开门就全部是那种臭味涌出来,我就觉得不对,不像是漏水。走进去地板都是打滑的,我就赶紧叫物业(公司)的人过来,物业工程部的工作人员上来看了一遍了说是排污管道那里的水冒上来,导致这里被泡了。
陆女士说,房子是2018年年初装修好的,虽然没有入住,但她时不时会回来收拾一下。如今卧室木地板、房门、衣柜被泡坏了,墙体发霉、房间里到处飞舞的小虫,还有恶臭味,让她难以忍受,根本无法居住。如果重新装修或者整改,最少要花两万多元钱,于是她多次找到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陆女士:物业(公司)告诉我,他们不赔的,不关物业(公司)的事。
对此,陆女士表示不认同,她告诉记者,就在她家发现被污水泡的当天,物业才去检查并疏通这栋楼的排污管。所以,陆女士认为是物业(公司)对排污管道清理不及时才会造成堵塞,物业(公司)有着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可至今为止,物业(公司)迟迟没有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随后,记者也来到了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情况。
小区物业(公司)宋经理告诉记者,小区里每栋楼中的同一户型使用的是同一条排污分管,生活污水经过排污分管到达主管道,最后汇聚到小区里的污水井。物业(公司)会定期检查并及时抽排污水井里的污水,但由于污水管没有检查口,如果要检查,必须割开管道。
经过检查,陆女士家中被污水倒灌,主要原因是因为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责任不在物业,侵权人是共同使用这条管道的业主们,所以陆女士想要维权和赔偿应该找楼上共同使用这条排污管道的业主们,而物业愿意配合陆女士去联系楼上的业主协商赔偿事宜。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陆女士可以向当地司法所申请鉴定,由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责任单位。
编辑丨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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