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纪委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在交通、水利系统通报了2起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柳州市交通局综合运输科科长刘继芳未认真履职、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2019年2月,刘继芳在全市重点整治出租车经营乱象工作中,未认真统计核实各暗访组上报的原始材料,主观推算相关数据,导致市交通局向市政府上报及在网站上公开的数据失实。刘继芳在负责办理市交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期间,于2018年7月17日签阅《柳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后,直到2018年11月底才开始拟订《柳州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并于2019年1月23日印发。2019年3月,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督导组检查时,指出市交通局存在工作方案出台滞后的问题,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4月,刘继芳受到诫勉问责。
2.柳州市水利局农田水利科负责人蓝敏峰工作马虎、严重不负责任问题。
蓝敏峰在拟制《柳州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时,工作不认真、不仔细,敷衍了事,出现拟制的《柳州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日期(2018年6月20日)早于《柳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日期(2018年6月29日),《关于印发〈柳州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日期(2018年6月20日)早于成文日期(2018年7月20日),并且没有履行审核、签发程序等常识性的低级错误。2019年3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督导检查时,发现市水利局实施方案存在的问题,并在会上点名批评,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4月,蓝敏峰受到诫勉问责。
编辑丨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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