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自治区检察院向媒体通报称:5月6日,广西检察机关对4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起诉,共涉及117名涉黑涉恶嫌疑人。
据介绍,这四起案件分别是:由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沈某添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由合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群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蓝某军等4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由田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庆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上述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手段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对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胁,对当地的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还通过贿赂方式腐蚀、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保护伞”寻求非法保护。
据介绍,自4月10日中央督导组进驻广西以来,截至5月5日,广西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涉黑恶案件137人,其中涉黑6人,涉恶131人;依法起诉涉黑恶案件36件301人,其中涉黑5件131人,涉恶30件169人,“保护伞”案件1件1人;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12件,纠正漏捕14人,纠正漏诉8人,依法提起抗诉2件。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卢荻
编辑丨赖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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