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的好,“冲动是魔鬼,三思而后行”,可就有人偏偏压不住自己放肆的小情绪。
5月13日,桂林公安局七星分局东江派出所,处置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嫌疑人秦某(女)、刘元某(女)、蔡某、刘才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5月13日凌晨2时30分许,正是人们熟睡的时候,桂林东江派出所民警鲁峻臣、陈宇超接110指挥中心警情:东江小吃街某夜宵摊有人大声猜码噪音扰民。
民警出警到达现场后,对该夜宵摊猜码人员进行劝阻,但是当事人秦某极度不配合民警执法,先是无端质疑民警身份,在民警出示了警官证后,又无理取闹质疑警官证真伪,加之同桌人员刘元某、蔡某、刘才某等人跟着瞎起哄,乱嚷嚷“民警打人啦!”,并对执法民警近距离拍摄视频,致使民警执法一度受阻。
以上人员不断挑衅、辱骂民警,共同抗拒民警正常执法,其行为已经严重阻碍了民警执行职务。
随后,增援警力到达现场,将秦某、刘元某、蔡某、刘才某带回派出所调查。在带离过程中,秦某“借酒撒泼”极度不配合民警,竟然将民警脖子抓伤。
民警将以上四人约束至酒醒后进行了问话。问话期间,抓伤民警的秦某称自己喝醉了,记不清做了什么。但无论嫌疑人如何狡辩,如何抵赖,在执法记录仪的录像面前,铁证如山;面对民警的义正言辞,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最终,该四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5月13日晚,七星公安依法对秦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对刘元某、蔡某、刘才某三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各种暴力抗法行为,坚决支持和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对任何试图阻碍或暴力妨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都将依法查处。
编辑丨赖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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