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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头牛被扣押,牛主人要求警方赔偿损失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来自江西新余的陈先生、张先生、卢先生、杜先生等人自称在云南购买了118头牛,运牛车途经百色时被警方拦下,活牛被扣押。40多天后,他们接到警方通知,这些牛除了病死的之外,全部被处理了。陈先生等人认为警方扣押活牛的程序违法,对活牛采取的保管措施违反法律规定,要求警方赔偿损失。5月15日,百色市公安局称,两车牛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疑似走私畜禽活体,遂以涉嫌非法经营进行侦查。被扣押的部分活牛被检出布鲁氏菌呈阳性,之后被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牛主人要求警方赔偿损失

5月9日,陈先生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2018年11月10日,他和几名老乡一起到云南省芒市镇天龙街牲畜交易市场买牛,他买了23头黄牛,张先生和卢先生合买了35头水牛,杜先生等人在同一个市场也购买了60头牛。2018年11月13日,这些牛被运往江西老家,途经广昆高速公路百色罗村口公安检查站时被拦停。第二天,百色市公安局将118头活牛扣押。

陈先生认为,百色市公安局把这批牛扣押后存放在一个仓库里,而没有存放在符合条件的场所或委托具有相应条件、资质的单位代为保管。他们曾到过这个仓库,看到牛被关在里面没有吃的,“有的牛甚至被饿得吃泥巴,加上风吹日晒,很快就死了几头”。2018年12月28日,他们接到百色市公安局的电话称,称牛都被处理了,让他们到公安局签字。

陈先生、张先生和卢先生表示,他们事先只得到了一张扣押清单,且警方没有及时解除扣押退还活牛,给他们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19年1月8日,陈先生等三人向自治区公安厅反映情况,“请求百色市公安局赔偿58头的经济损失60万元,依法处理百色市公安局违法违规扣押、处理58头活牛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一头被扣押的牛非正常死亡。百色警方供图

牛的来源是否正规无法证实

陈先生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牛被扣押后,他们向警方出示了芒市镇芒核村委的证明,证明这批牛来源于正规合法渠道,但未被警方认可。5月12日,记者联系了卖牛人,对方称陈先生等人买的牛“不是走私过来的”。5月14日,芒核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村里原来销售的牛主要是各养殖户、散户养的牛,有的人买牛回去后饲养一段时间再卖掉。对于陈先生等人买的牛是不是走私牛,他们没有办法鉴定。

5月15日,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表示,天龙街牲畜交易市场是自发形成的,不是正规的交易市场。目前,当地政府部门正在对这个市场进行整顿、搬迁、关闭,“村委开的证明不会被认可,因为他们没有权力开这样的证明”。

5月11日上午,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来到位于百色市郊区半山腰的一个仓库,大门口挂着百色某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有限公司右江分公司专用仓库的牌子,当时这批活牛就被暂时存放在这里。仓库的两名工作人员表示,原来暂存在这里的牛“死的多了”。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问放在这里的牛是如何饲养的?他们表示“会给喂草”。


警方称牛主人涉嫌走私畜禽活体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刘凯中认为,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物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同时要尽到妥善保管扣押物品的责任。

5月15日,百色市公安局回复本报称,当时,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这些牛均无检疫标识,且未随车携带任何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涉嫌犯罪,罗村口公安检查站民警遂将两车活牛移交公安局治安支队调查处理。两辆货车的司机均无法提供任何购牛的手续材料,亦无法提供畜牧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且无法联系牛主人。另外,这些牛不似国内品种,警方怀疑他们走私畜禽活体,涉嫌非法经营罪,治安支队决定立案侦查。

百色市公安局表示,为便于进一步侦查,依法对该批活牛进行扣押,并出具了扣押决定书及扣押清单。因公安局不具备饲养条件及场地,遂将扣押的118头活牛暂存于百色市右江区六苜村仓库内,并聘请当地村民对扣押的活牛进行看管、喂养。

▲被扣押的牛曾暂存于这个仓库。

牛因染病被无害化处理

百色市公安局称,案件调查期间,办案民警陆续发现有活牛非正常死亡,疑似染疫。百色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在百色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的指导下对死亡的牛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聘请右江区资深兽医到现场查看活牛并医治,同时请求百色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对该批活牛进行检疫。“因该批活牛疑似染疫,为防止疫情扩散,不予转移饲养。”

2018年12月27日,百色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复函(百渔牧函〔2018〕69号):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结果为布鲁氏菌呈阳性。为排除动物疫情防控隐患,根据国家的防治要求,建议公安局对病牛及同群牛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12月28日,公安局通过电话告知陈先生等人检疫结果;12月29日,根据国家部委有关通知及百色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的相关要求,经局领导同意,委托有资质的广西碧昇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剩余的病牛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陈先生等人。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近日联系了广西碧昇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确实帮百色市公安局无害化处理了一批牛。

建议牛主人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4月3日,百色市公安局信访部门向卢先生等人出具《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称按照有关规定,卢先生等人应依法向百色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申请国家赔偿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不按信访程序受理。

5月16日,百色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表示,他们知晓这起案件,当时还协助警方进行了相关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运输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承运人不得承运。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对于陈先生等人所说的只拿到扣押清单、警方没有出具其他书面材料的问题,百色市公安局称,警方严格按照程序办案,立案通知书、扣押决定书等都有。活牛被扣押时,牛主人并没有跟车。按照法律程序,在处理过程中,有关事项该告知的都告知了当事人。“作为刑事案件,此案目前还在侦查当中。当事人要求赔偿的诉求,以及对警方的办案程序有意见,建议陈先生等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作者  |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程浩楠 实习生 陈炼

编辑  | 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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