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于5月23日9时30分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深化全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黄济贤,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林韵波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罗联生主持。
深化全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19年5月23日09:30
地 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广西新闻发布厅
出席人员: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 黄济贤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 林韵波
主持人: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罗联生
————————————————————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罗联生: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扎实有序推进我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自治区公安厅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深化全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措施及其实施细则》。为了让大家第一时间了解这些便民利民的改革措施,今天我们邀请到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黄济贤先生,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林韵波先生,请他们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我是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罗联生。
首先,有请黄济贤介绍相关的改革措施情况。
————————————————————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 黄济贤: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在全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讨论活动之际,我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向大家通报新制定的《深化全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措施》。这10项措施是:
一、推行所有机动车驾驶证全区“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广西的居民身份证,在全区范围内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所有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实行个人小型非营运国产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全区通办。申请人可以凭广西的居民身份证,在全区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三、推进摩托车送检下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推进和完善摩托车下乡人工检验措施,协调摩托车安检机构、保险机构送检下乡。
四、推行小型进口汽车注册登记业务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五、推行中型以下国产汽车注册登记业务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六、便利临时入境机动车及驾驶人牌证申领。对外国人驾乘自备交通工具到我区参加自驾游等活动的,由入境始发地所在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便捷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及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七、便利广西辖区内二手车转移登记。二手车在区内各市之间相互转移登记、变更迁出的,转出地和转入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均不再审核机动车检验报告。
八、便利区内机动车转籍登记。对机动车在区内各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九、试行机动车解抵押信息网上核验。机动车解抵押信息网上转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网上比对核查。
十、打造“警保农邮”联动机制。联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劝导站、保险、邮政等机构(部门),建立“警保农邮”联动机制,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和协管员、乡镇保险服务站、邮政所,延伸车管服务到农村,打通农村地区车驾管服务“最后一公里”。
————————————————————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 黄济贤:
具有广西本地特色的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主要集中在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方面,包括3类业务区内“一证通办”和7类业务区内“便捷快办”。
当前,我区和全国同步快速进入汽车社会,交通大发展、汽车大增长的态势持续深入推进,截至目前,我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305万辆,驾驶人保有量达1422.6万人,两项指标均居全国第11位,群众买车上牌、考试领证的需求持续高涨。近年来,我区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道路交通安全”这条主线,主动对接广西重大发展战略,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聚焦群众反映办理交管业务的堵点难点,不断推进改革创新,积极破解公安交通管理领域中的难题顽症。
2018年6月以来,我区精准实施了公安部推出的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在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的同时,也使得我区公安交管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全区所有的县级车管全部可以办理小型汽车登记业务,设立代办车驾管业务的社会城乡服务网点768个,44个县(市)建有了汽车类考试场,车驾管业务受理、审核、缴费和制证等环节全部实现了“流水化”作业,为进一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4月份,公安部又发布了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我区已做好了6月1日全面实施的准备。以此为契机,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推出更多更高质量的服务举措,着力解决好群众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不方便等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新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和自治区党委“以思想大解放推动事业大发展”的要求,自我加压,主动担当,大力推进各项公安交管业务“能放尽放、共建共享”,从而推出了广西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 黄济贤:
广西新措施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实施所有机动车驾驶证全区“一证通考”和小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全区通办,更好适应人员大流动、交通大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打破时空、地域和证件种类等限制,减轻群众多地往返办事负担,服务经济要素高效流动,方便群众异地学习生活,办事创业。
二、实施摩托车送检下乡,将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三、实施小型进口汽车、中型以下国产汽车注册登记业务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过简政放权,一改过去2类业务需到地级市办理的模式,有利于居住在县域的群众就近办事,节省时间,减轻负担。
四、实施便利临时入境机动车及驾驶人牌证申领,为自贸区建设和跨境自驾游提供便捷服务,将更好地服务我区对外开放,加快旅游大省、旅游强省的建设。
五、实施便利区内机动车转籍登记,通过让数据多跑路,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办理此类业务的群众从过去跑两地变为只跑一地,同时还为对接国家“二手车”出口政策做好工作储备。
六、实施便利区内二手车转移登记、机动车解抵押信息网上核验、打造“警保农邮”联动机制,体现了部门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让群众享受到社会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有效节约群众办事成本,打通了农村地区车驾管服务“最后一公里”,同时也助推二手车交易、金融、保险、邮政等其它行业的发展。
————————————————————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 黄济贤: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服务。
谢谢大家!
————————————————————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罗联生:
谢谢黄济贤先生。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记者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广西电视台法治最前线记者:我区现有的摩托车主要分布在乡镇和农村地区,对于解决农村地区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问题,请问公安机关有哪些便民措施?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 林韵波:
我区现有摩托车622万辆,70%摩托车分布在乡镇和农村地区,为了解决农村地区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问题,减少群众办理摩托车检验业务往返县城的奔波,我们将持续推进摩托车送检下乡的措施。各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推进和完善摩托车下乡人工检验措施,加强与安检机构和保险机构的沟通协调,鼓励安检机构利用流动摩托车检测线开展检验业务,协调保险机构随同下乡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选择在农村圩日和节假日组织安检机构、保险机构开展送检下乡服务,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平台提前告知群众摩托车送检下乡的时间、地点,确保广大群众知晓并送车检验。
央视记者:大家非常关注机动车驾驶证全区“一证通考”措施,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有关情况?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 林韵波:
近年来,为适应人口快速流动新形势,公安部门不断放宽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方便在户籍地以外地方工作、生活、学习的人员学车考证。自2014年12月起,我区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内异地通考,目前已有94万多人在区内异地考领驾驶证,受到群众普遍欢迎。近期,公安部放宽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我们在认真总结评估广西区内异地通考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异地申领驾驶证的条件,推行所有机动车驾驶证全区“一证通考”,服务社会经济要素高效流动的需求,方便群众异地学习生活和办事创业。
所有机动车驾驶证全区“一证通考”措施,适用于户籍地在广西区内的居民以及持有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初次申领、增驾所有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6月1日以后,对户籍地在广西区内的居民申请驾驶证的,在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时,只审核居民身份证,不再审核居住登记凭证。对持有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只审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南宁广播电视台记者:关于实行个人小型非营运国产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全区通办,请介绍一下具体的办理条件?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 林韵波:
为方便群众的个人车辆在区内高效流通, 6月1日起全区统一实施个人小型非营运国产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全区通办。申请人可以凭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在全区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小型非营运国产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已注册登记的小型非营运国产汽车、摩托车,申请人可凭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在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其他登记业务,无需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已注册登记的小型非营运国产汽车、摩托车,车主申请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变更备案、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解抵押登记等业务时,登记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审核车主《居住证》或者《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凭广西辖区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适用注册登记业务全区通办的车型为国产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小型微型载货汽车、轻便摩托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非免检车辆还须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主仅限为广西辖区的居民个人,车主为单位的不适用此措施。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何明华 甘容下
编辑丨赖武慧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