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陆川县清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谢涛思凯履职不力,清湖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原副站长江泽汉、原协管员谢桂林充当非法采砂团伙“保护伞”问题。
2018年4月至11月期间,江泽汉、谢桂林利用职务便利,向清湖镇水亭村上山队耕地区域非法采砂团伙通风报信,帮助非法采砂团伙多次逃避执法部门的打击查处。
江泽汉收受非法采砂团伙成员伍某某送的好处费共计33680元;谢桂林占股参与非法采砂团伙活动,并负责联系买家销售矿砂。此外,江泽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清湖镇政府分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的副镇长谢涛思凯未能正确履行“一岗双责”,监管不力,致使该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得以同非法采砂团伙暗中勾结、权钱交易、通风报信,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
2019年3月,江泽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清湖镇政府解除与谢桂林的劳务派遣协议,两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9年4月,谢涛思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北流市公安局民乐派出所原协警黎俊余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2018年12月,黎俊余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向涉恶集团分子通风报信,泄露犯罪案件信息,帮助其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充当涉恶集团犯罪分子“保护伞”。2018年12月,北流市公安局终止与黎俊余劳动关系。2019年3月,黎俊余因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丨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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