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消防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了防城港市的一家酒店,对该酒店消防安全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劝离了120余名住客。此前,防城港市消防支队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有消防隐患,但该酒店并未如期整改,反而在国庆期间对外营业。
据介绍,之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酒店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并责令立即整改隐患。针对该酒店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火灾隐患,防城港市消防支队下发了《临时查封决定书》,要求酒店在火灾隐患整改前不得营业。
然而,10月3日,防城港市消防支队执法人员对该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擅自进入查封场所营业,遂依法做出上述处罚。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 通讯员 苏峰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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