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管理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安排、预算执行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从源头上防止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欠薪清偿与预防相结合原则,对出现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设单位,在妥善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前,不再安排该单位其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对资金来源多样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在安排财政预算时要严格审查资金筹措方式及到位情况,避免其他资金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对没有预算安排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追加安排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由项目单位或部门通过本单位(部门)的管理经费解决。
在项目预算执行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快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要求施工单位将工程款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大政府投资工程监管力度,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和支付情况作为项目稽查、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来源丨广西日报
值班编委丨王冲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值班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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