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2019年工作要点部署,今年我区将“强化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列为首要任务,加大对欺诈骗保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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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7起案例通报如下:
1、南宁东大医院违规案
经查,南宁东大医院存在超核定床位收治住院病人,不合理收费,多次检查均发现病历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号)及《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给予南宁东大医院暂停《服务协议》6个月,责令整改,拒付10000元服务质量保证金,约谈单位负责人。
2、柳州市融安县浮石镇卫生院违规案
经查,柳州市融安县浮石镇卫生院存在挂床住院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等问题,医保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号)及《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给予柳州市融安县浮石镇卫生院责令整改,谈该负责人,拒付违规费用。
3、贵港市东华医院违规案
经查,贵港市东华医院存在违规收住患者、挂空床住院和分解住院等问题,医保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号)和《贵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给予贵港市东华医院终止《服务协议》,同时,与公安部门对接,完善移送移交材料进一步处理。
4、南宁博大医院违规案
经查,南宁博大医院存在上传虚假医疗信息、虚报医疗费用、理疗室多名医师无相应专业的医师执照、医疗文书记录不规范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号)及《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给予南宁博大医院终止《服务协议》,拒付涉及虚假医疗信息的违规费用共754226.24元。
5、南宁朝阳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南棉街分店违规案
经查,南宁朝阳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南棉街分店存在为非定点服务机构使用个人账户进行结算,摆放日用百货、化妆品等行为,医保部门根据《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给予南宁朝阳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南棉街分店终止《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同时,2019年度首个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确定周期内不接纳南宁朝阳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的申报。
6、河池市大化民生宁医院违规案
经查,河池市大化民生宁医院存在轻症住院、挂床住院、虚开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号)及《河池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给予河池市大化民生宁医院责令整改,谈该负责人,拒付违规医保费用146万元,同时,将该医院列入2019年服务质量考评不合格单位。
7、南宁市北湖南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案
经查,南宁市北湖南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将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治入院的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号)及《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给予南宁市北湖南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拒付相关违规费用;对相关医保医师扣4分、暂停医保医师服务3个月;约谈单位负责人。
编辑丨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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