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在防城港市某小区,老丈人刘某某因家庭纠纷捅死女婿石某一案(此前报道)备受关注。今年5月30日,刘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防城港市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5月某日晚,被害人石某回到家中,因给小孩喂药的事情与岳母高某、妻子刘某发生争执,随后产生肢体冲突。刘某某在房间听到争执,出来后看到妻子高某被推倒,便从厨房拿起一把水果刀冲向石某。在冲突中,被告人刘某某右手持水果刀刺中石某的左脚大腿内侧和左手手肘部,石某倒地。随后120医生赶到现场对石某进行抢救,石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石某符合被他人用锐器刺伤左大腿致股动脉破裂大出血死亡。
在审查起诉以及庭审期间,检、法两院多次主持被害人石某的父母以及刘某、高某进行调解,希望被害人父母能为被害人两个年幼的小孩(案发时分别是4岁及1个月大)考虑,原谅被告人。但被害人父母强烈要求严惩凶手,最终未能达成赔偿及谅解协议。
2019年5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给两个家庭造成重大创伤,虽然有自首情节,但未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社会影响恶劣。综合犯罪事实及相关量刑情节,依法判处刘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作者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钟小启 通讯员 曾仲
编辑丨褚瑞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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