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宁一家健身房准备关门,一些会员想退卡处理,结果被拒。
开了四年的健身房要关门
这家健身房叫美健运动会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的一大酒店三楼。王女士从2015年开始就在这家店健身,在她看来,这家健身房可以算得上“物美价廉”。
然而就在5月,王女士听说健身房可能要关门了。一开始是有消息该店会短期要闭馆,因为楼上要搞一个游泳池。不料到了六月初,她被告知说健身房要关门了。
健身房:和场地租赁方有纠纷
酒店:健身房拖欠租金
美健运动会所的工作人员表示,门店决定关门是“因为这里场地漏水比较严重,一直漏,今年越来越严重,我们就跟他(广西锦华大酒店,即场地出租方)有点纠纷。”
而酒店管理人员则告诉记者,从去年12月开始,美健一直在拖欠租金。“截止到现在,大概就是欠了酒店租金加水电等等,五十九万多,再加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加起来有七十多万。”
健身房:会员卡不能退卡
律师:这是霸王条款
不管原因是什么,健身房关门已成定局。想想自己手里的年卡,王女士和其他会员坐不住了。这几天,不断有会员来到健身房前台咨询情况,而健身房方面给出了两个解决方案。
美健运动会所工作人员:“我们这边的话现在是说可以给你转到其他店去,如果你说不想去,可以,我们帮你转卡,转给其他人。我们办卡的时候都会说的,没有退卡,退的话可以登记,然后交给领导。”
健身卡只能转不能退,这波操作是否合法?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律师廖莉认为,健身房单方面规定“不接受退卡”,这种行为属于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行为,是霸王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等权利。
不能退也要分情况,如果说已经完全履行了你的义务的话,那不能退是合理合法的,但按现在这个情况来说,第一,健身房是临时中途关门没有经营,已经不能继续为客户提供健身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就是没有能够完全履行这个合同义务,不退的话这个是违反合同的约定。
律师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想退费的会员可以与健身房的经营者进行协商,要求直接退还相应费用,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也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特别提醒:
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
在采访过程中,会员们告诉记者,他们办卡时与健身房签的合同都在健身房手里,合同里约定了什么内容其实自己也不清楚。律师也表示,消费者与健身机构签订合同时,即便商家声称只是走流程,不用细看,消费者也必须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如果有不合理内容,应该及时提出质疑,口头承诺要尽量写入合同,同时要保留好相关的宣传资料、入会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以备维权时需要。
编辑丨赖武慧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