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一名男子在路边对路过车辆进行拍摄,疑似是用于交通违法举报。对此,有市民当众质疑其行为的合法性并与其发生言语冲突。该视频和图片在网上流传开后,受到广大市民关注和热议。
视频显示,一名黑衣男子在路边拿着手机,疑似在拍摄车辆压线等交通违法行为,随后被一名网友发现,双方展开激烈口角。
“这里又不堵车,你为什么要在这里拍摄?”网友认为该男子是在此蹲守偷拍路过车辆,存在不当行为,于是不断对其发出质疑。
对此,黑衣男子只一再表示自己是光明正大拍摄,还教训网友不要违法:“无论什么时候,安全行车永远摆在第一,违法就是不对!”
男子此举被疑是为参加违法举报有奖活动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发现,网上还流传着多个类似视频,虽然事发地点不同,但主角疑似是同一男子。对此,有网友认为,该黑衣男子拍摄交通违法车辆的主要目的,可能是要参加违法举报有奖活动。
▲网友供图
还有部分情绪激动的网友将黑衣男子的家庭住址等相关信息公开曝光,并上传了配有侮辱性言语的照片。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为了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南宁市从去年开始便鼓励市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并开设了举报有奖活动。对经审核有效的举报,交警部门将给予每起人民币30元奖励。但为了打击职业举报人,也设置了“同一举报人每月进行有效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每月最高奖金不得超过600元”的条件。
网上炸锅,网友有赞有弹
“应该鼓励举报行为,维护举报者的权益,应受谴责和惩罚的是违规者,而道路的设计和管理属于政府部门的问题,应由相关部门跟进。”
“我倒是希望高速路能有这样的人,多拍走应急车道,十字路口,闯红灯超速的大货车,全民合法监督。”
……
但也有人认为,这种易引起市民反感的事情不应当受到鼓励。
有网友表示,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采取隐蔽偷拍的方法进行取证是不合法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更别说市民拍摄的线索。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7条第2项的规定,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对此,有律师表示,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并把信息提供给交警部门,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合法的,对社会有利的行为。这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否定、受到处罚,更不应该受到威胁辱骂。另外,暴露他人隐私并对他人散播侮辱性言语的行为是涉嫌违法的。
当事人称此举是出于正义
6月13日下午,该事件的当事人主动与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取得联系。该男子表示,自己是今年2月份开始参与到交通违法举报行动的,做这个事完全是出于正义,他知道现在网上很多人质疑他,但他并不在乎。而且此举是合法的,南宁市也持鼓励态度。
该男子还告诉记者,自己有正当职业,并非职业举报人。此外,网友发布的关于自己的个人信息也是假的。
交警回应:交通违法举报合法并受保护
群众能否举报交通违法行为?6月13日,南宁交警对此进行了回应。
据介绍,根据《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条规定:“鼓励公民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设置举报电话、网络服务平台等方式接受公民举报。”
因此,市民向交警部门提供交通违法线索、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是完全合法的。但仍有部分群众对举报办法不够了解。
依据相关规定,对举报人进行谩骂、侮辱,甚至以“人肉搜索”、“曝光身份”的方式侵犯他人身份信息,甚至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煽动他人侵犯举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此类违法行为将坚决严厉打击。
群众举报后是否直接处罚?
对群众提供的线索,南宁交警除了要对线索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外,还会在处罚前向被举报人进行问询,与线索中反映的违法事实进行印证,并听取当事人申辩,申辩理由成立的,会采纳申辩意见。
另外,对于市民关心的“职业举报”问题。南宁交警表示,目前法律上并没有对“职业举报”行为做出限制性规定,但对违反举报规则、骗领奖金的行为,交警部门将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举报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每月最高奖金做了限制,目的就是防止职业举报人的出现。
作者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王艳群
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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