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是厦门落户新政实施后申请办理的第一个工作日。不少申办者涌入办理地点——材料齐全的,只用5分钟就成功落户;而没有备齐材料的,遗憾没办成。警方提醒市民:国庆假期后是申办“小高峰”,可备齐材料,错峰办理。
外迁岛内业务申请
岛外迁岛内业务在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其他市外迁入业务申请
其他市外迁入业务在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翔安区在翔安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
外来人员迁入厦门要准备哪些材料?
外来人员申请材料(持有本市《居住证》连续满5年、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年: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现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3)在市人社局网站上,进行网上申报《厦门市外来人员落户社会养老保险申请》(提交申报5个工作日后,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4)提供《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配偶名下房产,需提供《结婚证》,产权个人份额占51%以上)。
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投靠成年子女申请材料(子女户口入厦5年、父母结婚满5周年):
(1)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2)在厦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提供《厦门市土地房屋杈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岀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房产属被投靠子女配偶的,还需提供子女的《结婚证》)。
夫妻投靠申请材料(一方户口入厦5年、结婚满5周年):
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
来源丨厦门日报
值班编委丨王冲
值班主任丨陈韶烽
值班编辑丨谢棹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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