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0日,南宁兴宁警方成功捣毁一“套路贷”犯罪团伙,涉案金额超3000万元。6月21日,警方表示已有7名嫌疑人落网,2名涉案公职人员已移交纪委部门处理,同时向社会公开征集该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
▲警方收集到的借款合同、法律判决书、案卷执行卷宗。
受害人实借21.5万 却签下了70万借条
2019年4月4日,兴宁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南宁市兴宁区长兴路“洪明汽车服务公司”的老板陈杰等人涉嫌非法套路贷、高利贷。接到举报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逐渐查清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并找到了部分受害人。
据受害人程女士回忆,2015年3月,她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陈杰并与其签订了“借款20万元,期限2个月,利息5万元”的借款合同;同时,程女士需要将价值120万元的名车作为抵押。
2015年5月,程女士向陈杰还款20万元,剩余的5万元利息未付。6月份,程女士想再次抵押名车,向陈杰借款30万元。陈杰提出,要扣除上次未支付的5万元利息,只能借25万元。
▲被抵押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不动产权证书。
然而这次借款,陈杰还要求程女士提供家庭住址并签下一张“35万元”的虚高借款合同。为了尽快拿到资金周转,程女士再次签下了合同。
当天,程女士便收到11.5万元,而剩余的13.5万元迟迟没有到账。几天后,陈杰让程女士联系一名叫梁善干的男子拿钱,但梁善干只给了她3万元现金,称剩下的钱过几天才会送来。
10天后,梁善干称程女士的名车不足以“抵押”30万元,让程女士再抵押一套房产,并重新签订一份“35万元”的借款合同,他便再借出7万元,并承诺此前与陈杰签订的借条将作废。
于是,程女士共收到借款21.5万元,却签下了共70万元的借款合同,还抵押了名车、房产。
程女士逐渐感到不对劲,便迅速收拢资金,想尽快还钱并解除抵押。然而,陈杰和梁善干却以她超期还款“违约”为由,拒绝与她商谈。
▲涉案银行卡及电脑。
2015年10月,梁善干趁程女士不在家,撬门入住到她家中,并拿走了程女士的户口本、房产证、机动车证件等贵重物品。同年11月,程女士收到法院的传票。在法庭上,梁善干出示了借款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等文件,称是正常民间借贷。
2016年4月,法院判决程女士需偿还合同上的35万元债务与利息,程女士的房子被拍卖抵债。当程女士提出要拿回名车时,梁善干却告诉她,陈杰手上还有一份35万元的借款合同可以起诉她……
▲涉案手机电脑。
套路一环扣一环,受害人数预计过百
据知情人透露,陈杰与借款人签下虚高借款合同后,要是借款人在限定期限内把债务利息还清,陈杰便销毁合同,仅靠利息便能赚得盆满钵满;如果对方借钱不还,陈杰就可以走司法途径起诉借款人。
由于陈杰手中证据链完整,借款人难以反驳,所以往往能够胜诉。据悉,陈杰还通过拍卖途径获得了部分借款人的抵押房产。
▲民事判决书。
警方调查发现,受害人们遭遇的“套路”几乎如出一辙。很多受害人因为信用问题无法通过正规的银行贷款手续,但又急需资金周转,而陈杰方面开出的利率偏低,所以才会“明知山有虎,仍向虎山行”。
▲借款人签合同时,被要求收条金额留白,并由陈杰保管。
借款人签订合同后,往往拿不到合同,收到的钱款还会被扣除利息,且部分钱款必须通过现金交接。其间,陈杰等人还会录下视频作为证据。
此外,陈杰与借款人在签署抵押合同环节中,也有公证处、评估公司介入,但房产一类的不动产抵押物在估价时却会出现贬值的情况,当进入法院拍卖环节时,陈杰等人甚至设法制造流拍,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获利。
据介绍,4月20日,警方成功将陈杰、梁善干等主要人员捉获,5月下旬,3名负责催债的嫌疑人员落网,仍有3人在逃,2名涉案公职人员已移交纪委部门处理。
据了解,目前已有79名受害人被陈杰起诉并胜诉,已进入执行阶段。在陈杰的“洪明汽车服务公司”中,警方还搜出了上百份借款人的合同,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从2019年4月至今,仅有19名受害人报案。
▲警方收集到的借款合同、法律判决书、案卷执行卷宗。
6月21日,警方发布通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请曾遭受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和知情人与警方联系。
联系人:
龙警官:17777110855
黄警官:17777112281
作者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邹财麟 文/图
编辑丨陈秋实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