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10月本田汽车以侵犯专利权为由正式起诉长城汽车,涉案车型为哈弗H6,这是本田汽车第二次起诉中国自主汽车品牌侵权。今年6月20日,上述案件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原告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认为,该公司在2007年取得两项专利名为“车辆的后部车门结构”(第200710008273.0号)和“车辆的装饰物安装结构”(第200710161631.1号)的发明专利权。
2015年,本田在长城汽车一家经销商“北京泊士联汽车销售中心”购买了一辆哈弗H6升级版车型,该车型自2015年1月上市并销售至今,本田对该车辆进行拆解公证。
经拆解对比后,本田认为长城汽车旗下哈弗H6升级版车型的后部车门结构、车辆的装饰物安装结构均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侵犯了本田的专利权,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本田决定于2017年10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法院受理。
基于上述理由,本田要求法院判决长城汽车立即停止侵害涉案专利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涉案车型哈弗H6,并销毁该车型库存产品、所使用的图纸、专用设备、模具和宣传资料等。用于拆解公证的车辆的销售商“北京泊士联”也成为本案被告。
同时,本田提出要求长城汽车支付赔偿金共计2214万元。据报道,庭审现场本田汽车再次提出哈弗H6的两项专利与本田持有专利一致,涉嫌侵权。长城汽车对这些指控均予以否认,认为结构不同且使用效果有明显区别。
本田认定长城汽车侵权获利的10%为赔偿金额,即为2214万元。长城汽车代理律师则指出,本田选择所有哈弗H6车型的销量作为计算依据不妥 ,因为本田方面仅选择H6升级版进行拆解,无法证明所有H6车型均侵权。
该案件未当庭宣判,本田与长城汽车均表示接受调解。
编辑丨莫国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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