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晚,桂林市七星大队在辖区三里店椿记烧鹅门前公交站台查获一起驾驶人故意遮挡号牌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将车辆暂行拖移到大队停车场,并对其驾驶人违法行为做出了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24日20时15分许,七星大队分控中心在对辖区视频巡逻中发现,在三里店椿记烧鹅门前公交站台停着一辆白色面包车,车辆号牌遮住了中间部分,分控中心随即通知附近巡逻交警迅速赶至该路段对违法车辆进行拦截。
3分钟后,巡逻交警赶至三里店公交站台,迅速控制了该车辆及驾驶员,并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为了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民警遂将违法车辆拖移到大队停车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黄某的违法行为做出了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了解,黄某曾因为在北极广场和桂林北站被电子警察抓拍过,所以为了躲避电子监控,黄某就动起了歪脑筋,将一块蓝色的牛皮纸挡在车牌前面。
交警部门提醒: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获,将会受到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的严厉处罚,不仅面临罚款,还需要重新学习并重考科目一。
编辑|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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