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依法注销、吊销而丧失驾驶资格仍抱侥幸心理驾车的人将难“漏网”了。7月6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南宁交警搭建了情报大数据研判平台,已将“失驾”人员信息导入预警系统。“失驾”人员一旦开车上路,就立即被锁定了。
“失驾”人员上路被交警拦截
5月20日清晨5时许,交警四大队接到系统预警:一名驾驶证异常的男子,驾驶桂A牌红色小轿车经过南宁江北大道。指挥中心立即搜寻其行驶轨迹,经研判分析发现,驾驶人梁某于1月27日因酒后驾驶,被交警四大队查获并暂扣了驾驶证。
当日,四大队立即通知梁某前来进行核查。梁某表示,当天凌晨因急着外出办事,又打不到车,所以心存侥幸驾车上路行驶。最终,梁某被依法处以1500元的罚款。
在今年打击“失驾”违法行为的行动中交警部门查处的类似案例还不少。
半年查处407名“失驾”人员
近日,南宁交警对今年上半年成功查处的数据进行了公布。据统计,今年1~6月,南宁交警共查处“失驾”人员407名。这些类似的“失驾”案件中:驾驶证在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共查获该类案件187起,占“失驾”案件的45%;其次是驾驶证被记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共查获该类案件114起,占“失驾”案件量的28%;再次是驾驶证在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共查获该类案件81起,占“失驾”案件量的20%。
自从南宁成功搭建了“南宁交警情报大数据研判平台”,民警将“失驾”人员信息导入到预警系统,一旦这些“失驾”人员开车上路,系统就会发出预警。民警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处置方法,通知路面大队进行实时拦截,或者是通知“失驾”人员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通过这样的预警系统,在南宁市区内布下了一张无形的网。
小贴士
“失驾”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编辑丨褚瑞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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