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宁市今年继续上调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南宁市33.4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每月增加132.6元,人均增长5.8%。调增差额已经在7月25日发放到位。
调整后,南宁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人均每月2285.02元增加到2417.62元。至此,南宁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连续上涨15年。
举例来说,1946年11月出生的李先生是南宁市某企业退休职工,今年已满72周岁。他在1968年10月参加工作,2006年11月退休,连续缴费年限为38年2个月(折算为38.2年)。他于2006年12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2700元。
按此次调整政策,李先生2019年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如下:
①普调增45元;
②按缴费年限调增58.5元(38.2年按39年×1.5元支付);
③按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调增40.5元;
④按年龄调增20元。
根据上述四项合计,李先生经此次调整待遇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64元。他的月基本养老金从2700元变成2864元。
据介绍,此次调整涉及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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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
第一部分: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1.5元;
第二部分:按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截止2018年12月(含当月,以月计)已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在此基础上,每年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8元。
四、企业军转干部按以上调整后应发数未达2605元的,按2605元计发。
编辑丨赖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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