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于日前启动南宁市2019年度职称评审有关工作,要求各系列于11月前完成评审。在下放职称评审权方面,明确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独立评审。
根据政策,符合广西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可以申报评审职称。在南宁市申报的,还需是在南宁市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或在南宁市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户口在南宁市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南宁市各级人才服务管理机构一年以上。
按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专技人员可以破格申报职称。但是,该“破格申报”仅为破学历或资历,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此次职称申报实行网络化申报方式。工程、卫生、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系列副高级职称,通过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站(http://www.gxrczc.com)申报。中、初级职称,则通过南宁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申报。原则上,6-8月为个人材料准备和申报阶段,11月前完成评审工作。
南宁市人社局在进一步说明2019年度职称申报有关政策时表示,南宁市决定在去年试点基础上,将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一级教师)评审权下放至所有县区。如果是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有意向单独开展评审,也可以向南宁市职改办提出。
自治区出台政策对在乡镇累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人员,可破学历或资历按评审条件参加职称评审。南宁市规定,对担任扶贫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等重大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任务的时间也计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
编辑丨刘冬妮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