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获悉,今年来该局多措并举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具体改革任务取得积极进展。
今年2月,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在内部向机关各处室印发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制作《局机关各处室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表》,明确和细化机关各处室工作任务。
3月,制定了2018年改革重点督察计划方案,并于9月至10月对南宁市、桂林市、钦州市、住建厅、交通厅、工信委进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督查;与此同时,将落实改革举措的要求列入2018年工作要点,明确各市、各有关部门和本局有关处室细化《分工方案》中2018年要完成的41项改革任务及其具体措施、实施步骤、完成时限及相关责任。
截至7月,2018年需完成的41项改革任务中,有16项已完成,预计年内绝大部分任务可完成。其中,事故防控方面,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已经出台;自治区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制定有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法治建设方面。《广西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完成并报自治区法制办;《广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列入2018年自治区政府立法完成项目;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已拟定报政府审定;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已印发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已经出台;自治区安监局制定实施年度执法计划;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已经出台《广西安全生产监管现场检查执法手册》《安全生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广西安全生产行政强制自由裁量基准(试行)》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徐庆成 实习生 张荟 通讯员 陆易斯
值班编委丨罗锐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值班编辑丨韦煜楹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