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南宁市“暂时困难企业”社保返还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可获返还半年社保费的50%。
根据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工作的通知》,2019年1月1日至 2019年12月31日,南宁市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可以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返还标准为上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月平均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1 楼受理业务大厅19号窗(地址:东悦巷6号)申报。需注意的是,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困难企业稳岗返还、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稳岗补贴中的一项。
申请社保返还的“暂时困难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
(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且2018年失业保险无欠费(含补缴后不欠费)的;
(三)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18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8%的;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2018年以来连续6个月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且恢复有望。
2.企业2018年度利润比2017年度下降30%以上。
编辑丨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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