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在003县道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往南宁旧公路20公里处,一名男子未戴头盔驾驶无牌摩托车。交警将该车辆拦停后,闻到该男子散发出浓浓的酒气,经过吹气检测,初步证实该男子酒驾。因涉及多项违法行为,男子一次被记27分、罚款1300元,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
△谢某和他驾驶的摩托车。交警供图
当天下午5时50分许,南宁市公安局交警十大队拦停该摩托车驾驶员,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男子称证件放在家里。在接下来的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该驾驶员身上散发出酒气,有酒驾嫌疑,立即对他进行吹气检测。该驾驶员酒精测试结果为26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姓谢,据他交代,自己在朋友家吃饭时喝了酒,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没想到被执勤交警逮了个正着。交警表示,经查询,谢某持有C1E驾照,但由于谢某涉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未戴头盔、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以上处理结果。谢某如果想获得驾驶证,还需要参加交通安全文明教育学习,并重新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王艳群 通讯员卢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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