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按照民政部的工作部署,该厅已于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我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符合年满18周岁等条件的孤儿,经申请审核通过后,每人每学年可获1万元的助学金。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是一个面向孤儿的助学项目,由民政部组织开展,福彩公益金提供支持,地方民政部门具体实施。已被认定为孤儿、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都可获得项目资助。《通知》明确,2019年下半年新入学和已经在校就读的孤儿为受助对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助学金如何申请,又通过怎样的形式发放?据了解,社会散居孤儿,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孤儿,由该机构向所属民政部门申请。申请受理后,相关部门将通过家访等方式,确认孤儿身份,核实学籍信息,通过审核后即纳入资助范围。助学金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按月或按季度直接发放到受助孤儿本人的银行卡。若资助对象因毕业、退学等原因不再就读,将会退出资助。
为确保项目实施效果,避免出现虚构材料骗取补助等情况,各级民政部门将对受助对象进行抽查。
编辑丨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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