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上林县一所驾校拖欠土地费用长达五年,上林检察院为此向该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督促该驾校补缴相关费用。8月13日,检察院收到上林县自然资源局复函,称已成功追缴驾校拖欠的国有土地出让价款利息和违约金140万余元。
2014年5月14日,上林县国土资源局(现为上林县自然资源局)与上林某驾驶培训学校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驾校取得了某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驾校并未按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利息及违约金,两项费用拖欠近5年。而上林县自然资源局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征收该费用。
为防止国有财产流失,今年4月25日,上林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认真履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该驾校缴纳相关费用。之后,上林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持续跟进监督,跟该驾校负责人释法,同时依法指导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共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在各方努力下,近日,该驾校补缴了土地价款违约金120万余元,土地价款利息18万余元,共计140万余元。
据介绍,2017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之后,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存在的问题,上林县检察院已经向上林县自然资源局发出了3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目前已得到整改落实,为国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096万余元。
编辑丨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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