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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1月底前基本完成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工作

来源:南宁新闻网 发布时间:

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广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稳步推进。8月27日上午,广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陈润东介绍了广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情况及下一步措施。

▲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陈润东介绍广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南宁云记者 庞丽娜摄

据介绍,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包括摸底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2018年6月,广西已与全国同步全面建立了河湖长制,实行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河长的“双总河长制”、构建了纵向到底有机衔接的五级河长体系、实现了所有江河湖库河湖长制全覆盖,全区共设立各级总河长2710名、河长25861名、湖长94名。

▲新闻发布会现场。南宁云记者 庞丽娜摄

河湖长制建立以来,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巡河护河,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管理顽瘴痼疾,全面推进六项任务落地见效,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今年以来,我区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提高到96.2%,97.4%的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据7月15日生态环境部上半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通报,我区有9个设区市进入了全国水质最好的30座城市榜单,其中有5个位居前10名。

为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2018年7月水利部部署开展了全国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把“清四乱”作为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第一抓手,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将于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   

自治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四乱”问题整治验收销号备案办法。通过颁发自治区第2号总河长令,深入推进“清四乱”工作落实到位,将其中220个重点难点问题列为自治区层面跟踪督办。自治区河长办及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暗访督查跟踪问效,今年以来已开展3轮全面的暗访督导,并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了9次暗访督导,以“一市一单”方式督促各地对标对表整治。

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对标对表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坚持边改边查、边查边改,逐个问题进行研究、逐个问题进行整治、逐项核实销号。截至8月20日,全区首轮摸底排查发现的2547个“四乱”问题,已整治销号2455个,整治销号率96.4%。

坚持综合施治,聚焦河湖“四乱”问题热点难点精准发力,坚持依法治水,强化政策引领。今年3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8月21日陈武主席签发了自治区第3号总河长令,要求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严格河湖水生态空间和水域岸线管控,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目前,自治区相关部门已出台《广西区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广西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护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广西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漓江管理制度》等系列文件,积极探索流域系统治理工作机制;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正有序推进。

下一步,自治区将根据各地整治进度情况和整治时限目标,加强暗访问效和督促指导力度,督促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举一反三,对辖区“四乱”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对标对表、立行立改,按时完成存量问题整治,及时发现整治新增问题,确保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严防问题反弹。不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虚假整治、敷衍整治、表面整治的“四乱”问题,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方式,督促相应河长履职尽责,压实压紧河长责任。对尚未销号的“四乱”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切实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四乱”问题整治工作。

编辑丨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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