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北区针对一些村党组织书记老化固化、活力不足、战斗力不强等问题,探索试行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解决村党组织书记选拔区域局限性难题,整体优化提升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拓宽视野选人,确保头雁“选得准”
港北区打破地域、职业、户籍限制,明确公选范围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职在编或近三年内退休的干部职工、在职在岗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农村致富带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以及优秀大学毕业生等,采取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职、异地跨村交流任职、本村本土退休干部职工回村任职等具体措施,确保择优选人。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成立区委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组织领导公选工作,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公开选拔基本程序基础上,重点实行试岗考核环节,按照职位计划选拔人数1∶3比例,组织试岗人选到指定村开展15天蹲点调研,组织部门采取“试岗考核+民主测评”方式,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综合分析评价选拔人员基层工作能力,确保选准、选好带头人。
激励保障用人,确保头雁“留得住”
实行工作实绩与待遇保障挂钩机制,结合村党组织评星定级结果运用,建立差异化的村干部待遇等次。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干部职工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待遇由“原单位工资福利+驻村工作补助+绩效奖励”构成,参照港北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标准落实驻村工作补助,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乡镇副科现职领导标准发放年度绩效奖励。
其他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待遇由“生活补贴+年度党建工作津贴+绩效奖励”构成,村党组织书记每月生活补贴最低3230元,按工龄和学历梯度增长;完成年度党建工作任务的,每人每年享受3000元工作津贴;年度绩效考评按照“优秀”“称职”档次每人每年分别奖励3000、2000元,“基本称职”“不称职”无绩效奖励,切实激励履职尽责、创先争优。
目标机制管人,确保头雁“干得好”
公开选拔的村党组织书记实行职业化管理,实行全脱产工作、全日制履职,并纳入村干部统一考核,采取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工作业绩和群众满意度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对村党组织书记完成岗位任务情况开展组织考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考准考实工作情况。实行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明确备案内容分为任职备案和履职备案,将村党组织书记新任、卸任、调任、转任情况纳入任职备案管理,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年度奖惩情况纳入履职备案管理。
实行“晋升”“退出”机制,对任期内考核合格、群众满意度高、现实表现好、业绩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继续推荐任职并注重从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对任期内考核不合格、群众不满意、能力水平较差、不胜任现职的,视情况予以诫勉或按程序免职,确保村党组织书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港北区委组织部 赵琳 梁鸿召)
编辑丨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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