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南宁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隔夜酒”驾车整治行动,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9起,其中醉驾2起。
当天上午,交警十二大队在机场高速公路那洪收费站查获两起酒驾违法行为。经民警询问,其中一名驾驶人李某前一晚与亲朋饮用白酒至凌晨,早上驱车从扶绥赶往南宁;另一名驾驶人黄某前一晚与朋友饮酒至深夜,早上去机场接送乘客。两名驾驶人均称饮酒量不多,抱着侥幸心理开车。经检测,两名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分别达到96毫克/100毫升和81毫克/100毫升,均达到醉驾标准。
有研究表明,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很多因素,喝完酒过多长时间酒精才能挥发干净,并没有一个固定数值。一般来说,酒精在体内代谢大于6小时,根据个体差异,有的人可能要超过10个小时才能代谢完毕。
交警提醒,酒后驾车不会以司机的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也不会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
编辑 | 刘冬妮 实习生 柒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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