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桂林市政府举行桂林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及成就发布会。就桂林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情况及成就,以及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2018年以来,桂林进一步实施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空气环境质量方面:2018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4天,比2017年增加16天,优良率89%;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5微克/立方米和3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8.3%和13.6%,达到2014年以来最好水平。截止8月27日,桂林市优良天数226天,比去年同期增加17天,优良率94.6%;PM10平均浓度48μg/m3,比去年同期下降15.8%;PM2.5平均浓度33μg/m3,比去年同期下降17.5%。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III类标准,13条河流22个断面水质均符合水环境功能区保护目标要求,漓江干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在全区考核初步定为优秀。
1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预警自动监测站投入运行,成为全区首个实现市县饮用水源地水质预警自动监测网络全覆盖的城市。建成了市区水环境自动监测预警平台,两江四湖及市区主要河流水质纳入实时监测。漓江活动试验坝水质自动监测站投入运行。
桂林在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漓江沿岸乱建、乱挖、乱养、乱经营、环境卫生脏等“四乱一脏”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漓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坚持重点治污,持续开展漓江城市段截污工程、漓江支流综合治理、青狮潭水库水质环境综合治理。对青狮潭水库、漓江干流城市段、桃花江等水域的网箱养鱼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划定禁养限养红线,关闭迁移漓江沿岸养殖场1120家,漓江流域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全面落实河长制,投资近10亿元实施漓江治污,南溪河、灵剑溪和道光水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全面完成,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近100%,主要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漓江干流水质在Ⅱ类水质的基础上逐年提高。
纵深推进“四乱一脏”专项整治。漓江风景名胜区18家采石场全部关停实施生态复绿山体136万平方米;漓江上游河道非法采砂窝点全部捣毁;拆除漓江沿岸各类违法搭建5万余平方米,城市段洲岛鱼餐馆及违法搭建全部拆除;漓江城市段161艘住家船全部迁移上岸,112户妥善安置,有效保护了漓江水质和景观环境;漓江干流游览排筏从5000余张压缩至1210张,并实行公司化运营,结束了漓江排筏无序经营状况;强力整治毁林垦荒点189处,有效遏制毁林种果等破坏漓江生态环境行为。
注重全面治本,以项目为引领,实施漓江洲岛生态修复、喀斯特生态景观修复、公路边坡生态修复、沿岸危岩治理、原生苗木种植、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共修复受损山体、边坡、堤岸近4万平方米。
2018年10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桂林市联合启动了《桂林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方案(2019-2025年)》编制工作,具体由桂林市发展改革委和漓管委牵头推进。2019年6月,该方案经过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按照“整体统筹、系统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该方案共有漓江综合治理工程、漓江生态保护工程、漓江生态修复工程、城市生态提升工程、产业生态提升工程、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重点支撑工程等六大类,包含147个项目,总投资919亿元,这些项目涵盖了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石漠化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保护、海绵城市建设、生态农业、新型工业、绿色产业等多方面、多领域。
编辑丨邓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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