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大学生到位于南宁市民族大道的自治区图书馆时,将一台笔记本电脑放在前台桌子上,而后去到柜台窗口办证,期间电脑不翼而飞。经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一名中年妇女和一年轻女生互相打掩护,拿走了电脑。
10月13日,监控视频在网络流传。据监控视频显示,10月7日上午10时22分,当事大学生手里拿着一台白色笔记本电脑进入图书馆。大约25秒后,一名身穿粉色外套的中年妇女和一名戴蓝色鸭舌帽、身穿蓝色外套的年轻女子一起走进图书馆。
男大学生将电脑放在前台桌上后,走到不远处的柜台窗口办证。过了一会,头戴蓝色鸭舌帽的女生也走到前台,拿起了一张纸看了起来。中年妇女也走到了女生的身旁,假装在一旁办证。两人所在位置正好处于监控盲区。
随后,其中一女子用一张纸压住了这台笔记本电脑并拿走。男大学生还在办证,对此事还全然不知。
当天上午10时27分,两女子走出了图书馆的大门,那名中年妇女拿着被盗的笔记本电脑。从两人进门时算起,时间只过去了大约5分钟。
▲10月7日上午10时22分,有一名身穿深色短T恤的男大学生手里拿着一台笔记本电脑进入图书馆。
▲大约25秒后,一名身穿粉色外套的中年妇女和一名戴蓝色鸭舌帽、身穿蓝色外套的年轻女孩一起走进图书馆。随后,两名女子也走到办理证件的窗口。
▲男大学生将电脑放在前台桌上后,走到不远处的柜台窗口办证。
▲过了一会,头戴蓝色鸭舌帽的女生走到前台,拿起一张纸看了起来,随后,中年妇女走到女生身旁,由于那里刚好是监控盲区,看不到两人继续做了什么。
▲随后,有人用一张纸压住了这台笔记本电脑,然后把电脑拿走。
▲上午10时27分,两名女子走出图书馆大门,中年妇女的手里拿着男大学生的那台笔记本电脑。
据了解,丢失电脑的男大学生称,他的电脑价值上万元,里面有自己很重要的毕业设计。事发后,男大学生已报警。
10月7日当天,本来前来办理借书证的两名女子并没有提交办证的相关资料,查找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10月13日,南宁市公安局星湖派出所民警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介绍,案发当天,警方在接到失主报警后,已协助失主进行调查和走访并尽力帮助失主挽回损失。
警方就此呼吁,希望这两名女子尽快归还电脑,也望广大市民提供线索。
两名女子的行为是否属于盗窃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南国法援的公益律师。广西作一律师事务所赵壮涛律师表示,遗失物的法理解释,通说认为所有人对于物的遗失无法控制,遗失物的出现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该两女行为符合盗窃罪犯罪构成。其主观方面表现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两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
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在网上搜索到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该类情况究竟属于刑事的盗窃还是侵占抑或是民法范畴占有,在法界存有争议。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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