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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南宁第四批公租房报名选房开始!房源、时间赶紧get!

来源:南宁新闻综合频道 发布时间:

9月10日起南宁惠民安居·可利苑公租房、惠民安居·昆仑苑公租房、惠民安居·仙葫苑公租房、康岭花城公租房可以选房报名啦!!!

房源情况

南宁市本级第四批公租房分配房源共1180套,具体如下:

惠民安居·可利苑公租房(80套)

单间配套50套;

一房一厅20套;

两房一厅10套;

地址为:西乡塘区安武大道20号;

惠民安居·昆仑苑公租房(200套)

户型均为单间配套,

地址为:兴宁区金川路5号;

惠民安居·仙葫苑公租房(750套)

单间配套600套;

一房一厅100套;

两房一厅50套;

地址为:青秀区盘古路5号;

康岭花城公租房(150套)

单间配套100套;

两房一厅50套;

地址为:邕宁区公曹路11号。

报名范围

(一)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实际居住,已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未获得实物配租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二)已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未获得实物配租的本市城区范围内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三)已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未获得实物配租的企事业、机关单位集中申请家庭和个人。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10日00:00至2019年9月18日23:59。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可通过“南宁选房网”或“绿城选房网”等网上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上报名可全时段进行。

(温馨提示:刚开始选房报名时,可能会因为访问网页人员过多而打不开网页,请耐心等待!)

2.线下报名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手机、工商银行储蓄卡到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引导帮助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下报名在正常工作日时段内进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位于青秀区大渌岭路53号凤岭北苑4号楼1楼(咨询电话:0771-5716492),市内可乘坐29路、105路、106路公交车至站南一支路口站,距离地铁1号线火车东站A出口约1.5公里。

配租户型标准

在报名期间,报名家庭和个人可以根据报名人数变化情况更改所申请的公租房项目和配租户型,但1户家庭只能申请和配租1个项目、1套公租房。配租户型标准按以下情形确定:

(一)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的,可申请配租单间配套户型;

(二)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

(三)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3人,家庭成员中有未满16周岁人员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家庭成员均年满16周岁的,可申请配租两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

(四)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可申请配租两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

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

报名时间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报名家庭申请保障的户型以及公租房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规则,按照报名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并在网站平台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最终确定。

2019年南宁市本级第四批公租房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规则↓↓↓

一、同年度内优先规则

(一)第一优先级保障家庭和个人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同年度内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未获得实物配租家庭和个人中属于以下群体的,可优先享受实物配租:

1.孤寡老人;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企业内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曾参加对外作战的军人、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者;

4.承租的直管公房已经列入被征收范围,需要拆迁安置或者被鉴定为危房需要腾空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轮候家庭,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或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优先保障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原件确认后可作为优先配租家庭。优先配租家庭应按照保障资格核准时间顺序进行排序,逾期不提供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优先配租。

(二)第二优先级保障家庭和个人

除第一优先级保障家庭和个人外,同年度内,A类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保障资格(GZFA)的轮候家庭和个人,优先于B类本市城区范围内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保障资格(GZF)的轮候家庭和个人进行排序,确定选房资格名单。

(三)第三优先级保障家庭和个人

除第一优先级和第二优先级保障家庭和个人外,同年度内,同一日核准公租房保障资格的,B类保障资格(GZF)的轮候家庭,可优先于用人单位集中申请取得资格(JZ)的轮候家庭进行排序。

二、优先配租家庭比例限定规则

优先配租家庭数占项目可选房源数的比例不超过本次分配房源的50%。

当优先配租家庭数小于该公租房项目可选房源数50%的,优先配租家庭直接获得选房资格。剩余的房源全部作为非优先配租家庭的可选房源。

当优先配租家庭数大于该公租房项目可选房源数50%的,只有排序在可选房源数50%之前的优先配租家庭可直接获得选房资格。超出可选房源数50%以外的优先配租家庭应与报名的其他轮候家庭进行排序,确定剩余可选房源的选房资格。

选房分配及合同签订

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获得选房资格的轮候家庭和个人,在规定的选房分配当天持主申请人身份证及工商银行储蓄卡等相关材料前往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参加选房分配。

选房分配流程包括签到、抽选房号、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签订《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范本可在用户账户个人信息栏或网上平台上查询,保障家庭和个人应提前查看合同条款)。

抽选房号采取

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现场依次按照选房资格名单顺序号叫号进行,如叫号3次后未能按号参加抽选房号的,则排在所有叫号结束后重新按号抽选房号,已抽取的房源全程在现场一体机和选房网上同步显示。选房分配当天17:00前未到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不能再参加本轮次选房分配,需重新进行报名选房分配。

在选房分配当天抽选房号但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家庭和个人,可在10日内持相关证件至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二楼办理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办理入住手续

签订合同的家庭和个人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与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然后到小区物业办公室由运营管理单位南宁城投集团发放房屋钥匙。

相关责任

抽选房号后放弃租赁权,或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来源丨南宁本地宝、广西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南宁新闻综合频道

编辑丨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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