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监外执行审查委员会决定,不批准前总统朴槿惠的监外执行申请。(点此回顾此前报道)
据韩联社报道,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患有严重疾病或病情危及生命等可以监外执行的7种情况,但检方认定朴槿惠的健康状况不符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监外执行审查委员会6日派人到看守所现场临检,并据各种医疗资料认定病情不至于难以监内服刑。
报道称,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长裴城范在审查委的结论基础上最终决定不予批准。
这已是朴槿惠第二次申请监外执行。朴槿惠2017年3月31日起被关押在首尔看守所,今年4月17日首次申请监外执行被拒。朴槿惠方面当时声称,颈、腰椎间盘突出等症状毫无好转,造成火燎刀割般的疼痛和麻木,无法正常睡眠。
报道称,朴槿惠在亲信干政案二审中被判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200亿韩元(约合1.2亿元人民币)。但最高法院8月29日以捆绑审理、数罪并罚的量刑方式违反公职选举法为由,撤销二审判决,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若重审将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等罪分开判处,朴槿惠的刑量可能会加重。
编辑 | 刘冬妮 实习生 陈楚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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