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
9月11日,20多名群众前往钟山县同古镇人民政府旁听了一场钟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公开审理的特殊案件。
为了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同古镇人民政府将陈某、杨某等4名家长告上法庭!
要求他们将家中未成年的子女送返校园接受义务教育,这是钟山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为维护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权利,而引发的“控辍保学”案件。
原告同古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陈某、杨某等4名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提起民事诉讼。同古镇政府认为陈某、杨某等4名家长应让未成年的子女返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而不是到工厂打工。
接到此案后,考虑到被告一方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不多,并且居住地偏远等不便应诉因素,钟山法院回龙法庭秉着司法为民的原则,决定通过巡回法庭的方式,在同古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公开开庭审理该镇人民政府诉陈某、杨某监护人责任纠纷一案。
庭审中,主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耐心地向被告解释国家的相关法律知识,并告知他们不让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可能会诱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被告陈某、杨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表示一定会将子女送返校园,并对返校时限等事宜作出了承诺。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官现场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确认。
庭后,法官还深入同古镇地垆村对辍学学生陈某珍开展“送法劝返”工作。办案法官耐心向辍学学生解释《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说服教育、耐心做好辍学少年父母的思想工作,该名辍学学生当即表示愿回校学习。
编辑丨陈程 实习生 柒雷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