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发生多起因私拉电线发生的火灾,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均受到了相应的处罚。消防部门提醒,违规私拉电线和增加用电设备隐患大,切不可掉以轻心。
▲ 火灾现场 消防供图
9月15日0时许,南宁江南区某小区一楼电动车起火。接警后,消防员前往处置,火情被及时控制。现场烧毁电动自行车一辆,烧损电动自行车两辆,所幸无人员伤亡。据查,车主陆某私自从三楼家中接拉电线至一楼,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了事故。当日,公安机关根据消防法,对陆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9月14日8时18分,钦州市某地一木屋发生火灾,经及时扑救,火灾无人员伤亡。据查,起火原因为工人维修快艇过程中私拉乱接电线导致电气线路短路,引燃了可燃物。当事工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责任单位被罚款2万元。
消防部门提醒,乱拉电线,往往材料、工具、场地、设备不符合标准,容易造成短路,产生火花或发热起火、爆炸,甚至引起触电伤亡事故。涉事者不但要赔偿损失,还会承担刑事责任,责任单位也会被依法追责。
编辑丨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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