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控不到位、深基坑未进行专家论证、临时用房材质不符合要求……10月15日,记者获悉,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日前通报了今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情况,结果显示,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有38处,占重大危险源总数的25.3%,涉及28个在建工程。
未经专家论证违规施工
尽管近年来多次发生事故,但一些建设项目管理方仍然没有吸取教训。部分工程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未进行专家论证。
如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钦州市光大·天骄御景3#楼工程,现场使用的悬挑式脚手架,一次悬挑高度达到49.5米,远远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但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由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象州鼎丰城项目,现场采用梁板墙柱同时浇筑混凝土施工工艺,但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通报显示,没有经过专家论证即开工建设的,还涉及工地高大模板施工、深基坑等。检查人员告诉记者,项目未经专家论证便匆忙上马,容易导致工程主体质量不合格,深基坑发生坍塌事故。
人货电梯或活动板房有隐患
人货两用施工电梯是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一个重点监控危险源。通报显示,此次检查人员发现,不少工地的人货两用电梯,有的未经检测已投入使用,有的电铃按钮、急停开关无效,有的没有按规定安装……这些都给施工安全埋下“地雷”。
据介绍,崇左市友谊茗城17#、18#楼,施工现场两台人货两用施工电梯未经检测已投入使用;田林县御景龙庭1#、1A#、2#、3#、10#及地下室,1#施工电梯双吊笼操作台除操作手柄外,其他启动按钮、电铃按钮、急停开关等全部无效。
除了人货两用电梯,活动板房是工地另一个重大危险源,但有的工地对此并没有重视。如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罗城凤凰寨龙翔苑(5#、8#、9#楼)项目,工人宿舍区4栋活动板房的材料均为泡沫板,不符合A级燃烧性能等级要求,且宿舍区存在使用热得快、电热壶等大功率电器的现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据介绍,人货电梯或活动板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共有19处。检查人员表示,如果不及时整改,这些工地的人货电梯极有可能发生坍塌等重大安全事故。
涉事项目均被责令整改
通报称,这38处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是在今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中发现的,涉及28个在建工程。检查结果显示,一些地方对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够重视,一些工程参建单位管控不到位、资料不完善,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为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表示,对本通报所列重大安全隐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涉事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徐庆成 实习生 张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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