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日媒报道称,东京地方法院9月19日下达判决,东电前会长胜俣恒久、前副总裁武黑一郎和武藤荣3名被告被判无罪。2011年3月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事故,3名东电前高层领导被以业务过失致死伤罪强制起诉。庭长永渕健一表示:“很难认定,被告在事故发生之际有具体预测巨大海啸和在防灾项目施工结束前停止核电站运行的法律义务。”
据日本《朝日新闻》9月20日报道,判决首先认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海啸浪高超过核电站主要设施地基高度,导致核反应堆建筑进水,全部电源失灵。判决指出,3名被告即使从接到巨大海啸信息的2008年6月至2009年2月起就启动施工项目,包括采取防止建筑进水的对策以及将电源转移至高地等,能否在东日本大地震发生前完工也不明朗。
法院对日本2002年公布的地震预测“长期评估”的可信度进行了探讨,这是被称为具有“决定性重要意义”的判断材料。这份材料指出东北海岸可能发生伴随海啸的8.2级地震,东京电力子公司2008年3月据此判断可能会发生“浪高最大达15.7米的海啸”,之后3名被告接到消息。
判决指出,也有专家对“长期评估”持怀疑态度,其他电力公司也没有全面采纳“长期评估”,国家没有要求立即采取安全对策和停止核电站运行。法院以此驳回了检方指定律师关于3名被告应基于“长期评估”采取对策的主张。
▲2011年3月30日拍摄的东电前高管胜俣恒久(中)、武藤荣(右)在东京出席新闻发布会前鞠躬的资料照片。(新华/美联)
日本《朝日新闻》9月20日发表该报编委佐佐木英辅的署名文章《无罪不代表没有责任》。
文章称,因为当时没有一个人说必须立即采取对策,所以不追究东京电力公司前高层领导的刑事责任。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等于传递出了这样的信息。
判决也否定了国家2002年公布的地震预测“长期评估”的可信度。即使是与一直以来承认东电有赔偿责任的民事诉讼判决相比较,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内容也更向被告方的主张倾斜。
但是,不管判决结论如何,都不意味着有关人士的责任可以消失。笔者在对总共38次的公审进行旁听的过程中感受到的是,东电公司对正将很多人置于危险之地的巨大技术问题缺乏自知,作为一个组织行动迟钝。
在此过程中,公司为避免核电站停止运转摸索如何实现软着陆的姿态浮出水面。为了不公开巨大海啸预测,东电编造出自圆其说的理论,与其他电力公司和专家进行事前沟通。高层领导始终以预测不明为由采取观望态度。
▲市民手举反对标语表达对判决结果的不满。(共同社)
根据这一情况,判决强调,不仅是东电负责人,其他公司、专家和政府都没有一个人要求积极采取对策。反过来说,事故发生前的业界理论和不作为的态度导致了东电“无罪”。
文章认为,判决提及“没有以确保绝对安全性为前提”,但社会不是在允许发生事故的前提下接受核电站的。保留引发事故的组织和社会结构,失败将重新上演。
编辑丨陈诗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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